(雪兰莪·沙亚南3日讯)一名涉嫌透过自己公司,分3次采购6591令吉文具等物,以进行学校活动的国中校长,因抵触反贪污法令而在今日被控上庭,不过,有关女校长否认有罪。
来自巴生拉惹扎丽娜国中的校长诺莉扎(48岁)一共面对3项控状,法官允准她以1万5000令吉保外,并订12月2日再过堂。
根据控状,被告在今年2月至4月期间,涉嫌滥用权力委任自己的公司来提供文具给学校进行各项活动。
第一项控状指出,她透过自己的公司购买2091令吉的教育辅助材料;第二和第三项项控状则是,她被控滥用权力,委任自己的公司提供小毛巾、礼篮及文具给学校进行活动,涉及的款项4500令吉。
被告的做法抵触2009年反贪污法令第23条文,一旦罪成,将被判监禁最高20年及罚款贿金的5倍或1万令吉。
此案的主控官为海卡尔和哈兹拉,法官为罗兹拉。- 星洲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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