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9日讯)反贪污委员会今日一口气,在4个州属提控16名警官及警员接受贿赂。
它说,被控者的警阶,1名是副警监,助理警监及警长各2名,其他是低阶警员。
它发文告说,8名在吉隆坡地庭面控,4名在亚庇地庭,3名在沙亚南地庭,1名在乔治地庭。
“所有在反贪会法令第16及17条文被控,可在第24(1)条文下定罪,刑罚为坐牢最多20年及罚款1万或5倍贿金,视何者为高。”
它说,只要涉及贪污行动,就算是执法机构人员,都免不了受调查。
它强调,作为执法机构,警方部队维持国家秩序及治安之际,更受社会人士寄托来维护安全。- 光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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