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13日讯)涉及柔佛巨额房產贪污案的柔佛前行政议员拿督阿都拉迪夫、其长子阿末法乌占及房屋中介阿米尔沙里夫,今日遭反贪污委员会提控上庭,3人涉及不法操作匯款的资金达3579万5000令吉!
其中,阿都拉迪夫面对13项控状,指他在2013至2016年涉嫌非法收取及匯出贿金,涉及金额达1759万令吉。13项控状中,9项指他触犯2001年反洗黑钱、反恐怖主义融资及非法活动收益法令第4(1)(a)条文,4项控状则指他触犯相同法令第4(1)(b)条文。
在上述法令第4(1)(a)条文下,一旦被定罪,可被判罚款不超过500万令吉,或不超过5年监禁,或两者兼施。
在上述法令第4(1)(b)条文下,一旦被定罪,可被判罚款5倍于案件涉及金额,或不超过500万令吉,视何者为高,及监禁不超过15年。
阿末法乌兹则在上述两项条文下,面对4项控状,涉及金额达75万5000令吉。
阿米尔沙里夫丁在上述法令第4(1)(a)条文下面对4项控状,涉及金额达1745万令吉。
3名被告皆否认有罪,新山反贪污法庭法官莫哈末法兹批准阿都拉迪夫需以50万令吉、阿末法乌占以20万令吉、阿米尔沙里夫丁以40万令吉保释金,及每人各一名担保人保释候审。
法官諭令此案件在7月5日,与阿都拉迪夫及阿米尔沙里夫丁早前面对的33项共谋受贿案件一同过堂。
今日提控案件的主控官为阿斯纳威,被告代表律师则是以拿督哈斯为首的律师团。- 东方日报
http://www.orientaldaily.com.my/s/2005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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