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霹靂‧怡保12日訊)霹靂州移民局長與一名助理執法官員被疑向實兆遠一間娛樂中心收賄和索賄,今日被大馬反貪污委員會扣留,並帶上法庭申請延扣4天獲准。
反貪污委員會今日凌晨展開逮捕行動,接著在上午時分將他們帶上怡保推事庭,援引2009年大馬反貪污委員會法令第17(a)條文,即索賄和收賄罪,申請扣留2人助查,並獲得推事努魯阿茜花批准。
代表2名涉嫌者的律師拿督拿能星在法庭外受詢時表示,他的當事人今日凌晨2時各別在住家被扣留。
他說,2人被疑收賄7千令吉,同時索賄從明年1月開始每月1萬令吉,以便不對在該娛樂中心工作的招待人員採取行動。
拿能星表示,大馬反貪污委員會向法庭申請扣留2人為期7天,但他以時間太長和此案不嚴重為由反對。
他建議2人被扣留2天,因為反貪污委員會可以隨時傳召他們給口供。- 星洲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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