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10 March 2016

疑涉收13萬賄金 2巫統領袖控上庭

(亞羅士打9日訊)兩名巫統峇東埔基層領袖疑涉嫌收取高達13萬5000令吉賄金,以作為取得ST15津貼固打白米交易的“酬勞”,各別牴觸3項控狀,今遭反貪委員會提控上庭。

兩名被告皆不認罪,而亞羅士打第五地庭法官祖哈茲米阿都拉准許兩人各別以每項控狀繳付8000令吉保釋金,即合計為4萬8000令吉保外候審。此案定於今年5月3日開審。

根據控狀,指首被告是巫統峇東埔區部財政諾阿占慕丁(47歲,承包商),第二被告是峇東埔巫青副團長法力(36歲,承包商)。

他們被指在2014年5月4日、6月6日及7月2日,晚上10時,在居林高科技園三度向DTC烘焙有限公司業者拿督諾利丹,各別收取4萬5000令吉的賄款,作為向農業與農基工業部共取得300公噸ST15津貼固打白米,以供應給MNS北馬企業及MFM北馬企業的“酬金”。

兩名被告皆牴觸2009年反貪污委員會法令16(a)(A)條文,並可在相同法令24條文下被判刑,罪成者被監禁不超過20年及罰款不少過賄金的5倍,或罰款1萬令吉,視何者為高。

5月3日開審

反貪委員會主控官哈菲茲要求法官諭示兩名被告各別以每項控狀1萬5000令吉保釋金擔保,惟,最終兩名被告的辯護律師洪春本以被告已成家,是家庭的經濟支柱及不會潛逃為由,要求法官降低保釋金。最終法官允許兩人各以每項控狀繳付8000令吉保釋金,獲保外候審。 - 光明日報

http://www.guangming.com.my/node/288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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