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訊)兩名警長涉嫌在調查一宗案件時,向事主收取3500令吉作為了結案件的代價,兩人在購物中心收取賄賂金時,遭反貪污委員會逮捕。
據了解,兩名警長隸屬芙蓉警區總部商業罪案調查組,年齡分別為26及28歲。
他們是於週一傍晚6時左右,在芙蓉第一終站購物商場領取3500令吉賄賂金時,被聞訊而至的反貪會拘捕。
反貪會援引2009年反貪會法令17(a)條文調查此案,並在週二下午向法庭申請扣留令,延扣兩名嫌犯調查。
芙蓉警區主任莫哈末札基於週二受詢時證實此案,他說,警方會全面配合反貪會進行調查,由於案件由反貪會負責,他不便置評或透露更多詳情。- 光明日报
http://www.guangming.com.my/node/262413?tid=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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