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市長阿茲茲宣佈,該市政廳將在2016年明確劃分廉政與內部稽查組,使廉政單位脫離內部稽查組,獨立運作。
此項宣佈,令人感覺到該市政廳的掌舵人欲落實廉政的決心,尤其是對全體公務員設立一個全新的反貪倡廉體制。
香港有ICAC(廉政公署),我國警方也成立了“廉政与標準執行部,還有另一個是大家熟悉的反貪污委員會,而雪州政府與雪州政府秘書處及其他8個地方政府今年也簽署了“企業廉政宣言”(CIP)協議,協助反貪委員會打擊貪污。
看起來,大家當前都熱衷於設立和提倡“廉政”制度,不過,我真心希望這不是一種“表面功夫”,而是必須“洗心革面”和“大刀闊斧”執行的工作,並且要對觸犯者來個殺一儆百,才能以敬效尤啊!
日前與一地方政府官員聊起他數年前被調職一事,話說當年他曾負責執照組事務。有一次,桌面出現了一包東西,他打開後看到裡面是鈔票,並得知那是“手續費”,他把鈔票交給反貪委員會,而向他行賄者,卻以為他“拿了錢沒辦事”而惡言相向。
要做到廉政,地方政府就必須貫徹高透明度的政策,不能有見不得光的“檯底交易”,而其中一種方式,就是與時並進,讓許多申請程序透過網上的系統進行,它不僅可提高績效,也可以減少官員在處理各種申請手續時,涉及濫權舞弊的不法行徑。
“廉政”,另一個說法就是反腐、反貪,但大家都心照不宣,曉得那可是一件說易行難的事,也希望地方政府這次是“鐵了心”,讓貪官污吏有所節制,不要把法律操縱在自己手上!- 星洲日報 - 大都會‧說亮話 - 文:蘇斯敏
http://mykampung.sinchew.com.my/node/387927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