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貪會副主席(防範組)拿督斯里慕斯達法阿里透露,當中,反貪會已向政府及私人機構提出297項改善建議,從而杜絕貪污。
提297建議杜絕貪污
他接受馬新社專訪時說,上述報告是反貪會官員與特定單位會面後記錄在案的文件,包括面對上述問題的政府部門及私人機構。
他以2014年金馬崙高原的洪災課題為例,當地的非法開墾問題導致洪災,當中可能涉及貪污元素。
“當反貪會發現存有貪污的可能,我們便會親自與部門機構的負責任或特定人士會面,以作出勸告及討論改善建議,讓涉及的一方能對存有弱點的做法、制度及行為作出糾正,從而避免貪污、濫權或舞弊。”
他指出,隨著開設上述報告後,反貪會便能鑒定弱點,繼而透過諮詢服務向涉及的單位提出改善建議。反貪會將在提出諮詢的3個月後、提出改善建議的半年後,以及在推行相關建議的一年後,適時監督涉及的單位。
至於一些較為複雜,包括牽涉到法律問題的個案,反貪會則需要花3年的時間監督。
他說,若負責人無法實行所同意的改善建議,反貪會則會發出“沒有遵守”的報告給相關人士,他們很可能會受到行政及法律的對付。
他說,相關機構百分百接受所提出的建議,惟真正執行率達90至95%,有約10至20%接受諮詢服務的機構,是基於一些因素還處在準備實行的階段。
他也提到競標制度及合約收益的紕漏及透明度。
“收益課題每年都會挑起,當中包括供應、收益或服務合約內容不符所同意的。因此,反貪會將調查並與政府部門商討,以便能作出改善。”
他坦承,收益與執法的中間人課題,特別因特定人士影響而取得合約的現象,是反貪會所關注的。
他說,反貪會還不能斷定那是貪污,不過,確實出現承包商與中間人,包括執法單位接洽的現象,譬如獲取執照、護照等。- 光明日報
http://www.guangming.com.my/node/2795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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