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滥权,涉及贪污舞弊,在我国,并不是新鲜事。
往往,涉及的,不止是普通职员,其中,还包括高职官员。
除了自私、贪心及因为个人利益,该问题的衍生,就是因为官员本身职业操守问题。
就如上两个月被反贪会逮捕涉及雪州卖淫犯罪集团的警局局长以及地方官员,还有上个月因向一名有拿督级头衔的承包商收取12万令吉,作为释放被警方扣留的6名中国籍人民的条件而被控上法庭的三名警察,屡屡出现的腐败,不禁叫人感叹。
人民需要及依靠执法单位履职尽责地维护国家治安,然而一次又一次的腐败行为,让人民对公务员以及执法单位逐渐丧失信心。
保持廉正、奉公以及诚信,本来就是公务员基本的职业操守。
除此之外,谨慎、廉洁和忠诚,也是公务员必有的作风。
如果执法单位及公务员连最基本的职业道德操守都无法遵守的话,那要如何与邪恶作战,赢的社会的信心。
打击贪污,是大家的责任。执法单位以及公务员,应该与反贪会合作,联手打击贪污贿赂等腐败行为,防止政府部门贪污以及滥权问题的衍生。
身为公务员,应以身作则,秉持专业态度,树立好形象及榜样,成为众人典范。
廉洁,是基本操守,即不施不受。要赢得社会及民心,首先,就要由向贪污说‘不’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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