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檳城10日訊)伍長涉嫌收賄以為尿液檢驗毒品呈陽性的吸毒者“偷龍轉鳳”調換尿液,結果在今日被控上地庭。
現齡37歲的華裔穆斯林被告傑費敏阿都拉,被控於2015年3月1日下午4時40分,在東北縣警局肅毒組辦公室,身為一名伍長,向一名女子諾依絲瑪娃蒂索賄1000令吉,以便為其小叔更換毒品呈陽性的尿液,觸犯2009年反貪污委員會法令第17(a)條文。
獲批8千保外
在此條文下罪成者,必須判處監禁不超過20年,以及罰款不少過賄賂的5倍或一萬令吉,視何者為高。
被告否認有罪後,辯護律師巴迪本求情時說,被告育有4名孩子,其中2名正在求學,另2名只有3歲及6個月大。
他說,被告的薪水只有2000令吉,被告只負擔得起3000令吉的保釋金。
地庭法官羅斯蘭隨後批准被告以8000令吉保釋,案訂2月17日過堂,此案由反貪污委員會主控官阿曼卡加里副檢察司負責。- 光明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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