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9日訊)舉報有功!內政部自2011年推出檢舉獎金,向反貪污委員會舉報貪污的民眾,可獲一對一獎勵。
反貪會副首席專員拿督山順巴哈林指出,舉報貪污的民眾可在案件完結后,獲得上述獎金。
“所謂案件完結是被舉報者遭定罪,同時上訴程序完結(失敗);如果該案件涉及1萬令吉金額,舉報者可獲得1萬令吉獎金。”
他補充,檢舉獎金的最低金額是500令吉。
山順巴哈林今日在反貪會網絡電台受訪時說,2011年至今,僅有162人向反貪會舉報貪污。
他強調,根據2009年反貪會法令第25條文,知情不報者可被提控,唯反貪會至今仍未為援引此法令對付任何人。
3年內矢達“零貪污”
反貪會法令第25(1)和(2)條文闡明,不舉報被行賄、承諾或給予貪污,罪成者可面對罰款不超過10萬令吉或坐牢不超過10年、或兩者兼施;第25(3)和(4)條文則闡明,不舉報被要求貪污或索取賄賂,罪成者可面對罰款不超過1萬令吉或坐牢不超過2年,或兩者兼施。
山順巴哈林也說,打擊貪污有賴民眾,與2015年相較,去年公眾對該局的信心及支持度都有所增加。
“民眾對反貪會的信心度在2015年是65.8%,去年增至75%;支持度由2015年的79.8%增加至81%。”
他說,反貪會致力在3年內達到“零貪污”目標,確保公務員、政聯公司及私人界不再發生貪污濫權事件。
他強調,無論涉貪者是大人物或小人物,反貪會將調查每項投訴,而提控權在檢察署手中,法庭則負責審理案件。
青年貪污情況嚴重
山順巴哈林指出,國內青年的貪污情況嚴重,2014年至2016年,反貪會共逮捕2329人,其中1267人年齡在40歲以下。
“更糟糕的是,這1267人中,其中90%是年齡介于20至40歲青年,因此打擊貪污的重點對象群是青年。
他說,反貪會除了宣傳反貪意識外,更要打造“厭惡貪污”社會,並鼓勵民眾拒絕行賄或索取賄賂。
山順巴哈林也以沙巴水務局舞弊案種種謠言為例,促請公眾需確認消息來源,不可盲目聽信社交媒體的消息。
“社交媒體上週謠傳反貪會對涉案者沒有採取行動,但事實是我們正在提控數名高級官員,此謠言令公眾誤會我們沒有採取行動。“
他促請公眾在收取資訊時,必須查證消息真偽,所有涉及反貪會的新聞,可在該委員會官網及面子書等獲悉。- 中國報
http://www.chinapress.com.my/20170119/%E5%85%A7%E6%94%BF%E9%83%A8%E6%AA%A2%E8%88%89%E7%8D%8E%E9%87%91-%E8%88%89%E5%A0%B1%E8%B2%AA%E6%B1%A1%E4%B8%80%E5%B0%8D%E4%B8%80%E7%8D%8E%E5%8B%B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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