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到喜慶農曆新年的佳節,華人向來都有互相送禮的傳統美德;然而逢見面就要送上甘言厚禮才稱之為得體?這倒不見得,甜美暖心的祝福語確實多說無妨,但送禮給公務員卻是“多送無益”,請小心為上!
許多企業商人在佳節期間,都會習慣為過去一年幫了自己大忙的高官顯要,送上禮籃或宴請吃飯表達感激,但凡是與送禮者有直接或間接利益關係的公務員,若沒有呈報或獲上司批准,都不能隨意收取任何禮品,否則隨時被視為貪污,送禮者也可能因“賄賂”罪而惹禍上身。
免陷貪污罪名
反貪污委員會社會教育組李清德監察官週二接受“MACC FM”訪問時,就表明政府早在1998年發佈了公務員送禮和收禮指南,旨在讓公務員謹慎處理接受禮物事宜,以免他們陷入貪污罪名。
既然送禮給公務員是一枚“地雷”,那除了一句“謝謝”,大家還可以做些什么?
摒棄錯誤觀念
反貪污委員會往年也曾奉勸和建議民眾,若只是想要好好感謝公務員的幫忙,表揚信絕對是取代送禮的最佳選擇,因那可讓政府官員的表現被上司看見,成為官員未來升職加薪的有力支持,不是更健康又兩全其美的方案嗎?
禮輕情意重,沒送大禮也不能與“吝嗇”劃上等號,民眾應摒棄這種錯誤觀念,循規蹈矩以促成健全社會。千萬別錯把“貪污”當“人情”,公務員也要謹慎處理接受禮物,否則沾上貪污罪名就得不償失!- 中國報
http://www.chinapress.com.my/20170124/%E8%A1%A8%E6%8F%9A%E4%BF%A1%E7%A6%AE%E8%BC%95%E6%83%85%E6%84%8F%E9%87%8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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