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訊)協助調查一個馬來西亞發展公司(1MDB)課題而遭延扣的建築及產業發展公司華裔董事,週五獲反貪會批准保釋,但董事需由兩名擔保人以10萬令吉保釋外出,其中8萬令吉為口頭保釋。
代表律師丹斯里沙菲益在庭外強調,董事的逮捕與一馬發展公司交易沒關係。
他強調,董事已不在一馬發展公司多達數個月,因此他被捕絕對與一馬發展公司的交易無關。
這名董事於本週二(21日)被帶往布城推事庭申請延長扣留至週五(24日)。沙菲益週五代表華裔董事出庭後,受詢時如是指出。
詢及董事是由調查一馬發展公司的特工隊所逮捕時,他說明,若技術性地詳細參閱反貪會的聲明,內容並未指明董事的逮捕與一馬發展公司交易(Transaction)有關,而是說明協助調查一馬發展公司的事宜。
只說明助查1MDB事宜
他聲稱,調查單位針對一馬發展公司展開調查時,須了解其他事項,但與一馬發展公司無關,而這正是當事人目前的情況。
他重申,依據反貪會的聲明,當局是要求董事協助調查一馬發展公司的事件,並非有關一馬發展公司的交易。
沙菲益說,推事庭於週四批准董事保釋外出,但需由兩名擔保人以10萬令吉保外,而其中8萬令吉屬口頭保釋,僅需繳付2萬令吉保釋金。
他提及,負責檢控的副檢察司迄今未說明董事的身份到底是被告或證人,也沒闡明逮捕董事的基礎。
他聲稱,目前董事都不清楚被捕的基礎理由,僅被告知是與2009年反貪污法令第17(a)條文(受賄)有關。
不清楚被捕理由
代表律師沙菲益對逮捕行動感到混淆,聲言他們被告知的僅是一項條文,並非被逮捕的基礎,檢控沒告知案發經過,甚至不清楚是何人向當事人行賄。
“若是被警方逮捕,都會被告知為何被逮捕、事發日期、時間、地點及涉嫌的罪名,那至少知道該如何反應。”
他提及當事人被逮捕當天,正準備前往台灣台北公幹兩天,根本沒有要逃離之意。
他補充,當事人給予充分合作,主動交出國際護照,若當局給予傳召通知,當事人將願意配合當局協助調查工作。- 光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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