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25日訊)在李姓執行董事獲保釋後,布城建築公司的一名巫裔拿督級董事經理今日則被延扣,成為第4位延扣助查一馬公司弊案的人士。
另外,週二被扣,來自一馬有限公司子公司的巫裔拿督級董事經理,則在交付10萬令吉和兩人擔保下獲得保釋外出。
今日延扣的董事經理,是在昨晚7時到布城反貪污委員會總部錄口供後被捕。反貪會今早將他帶上布城推事庭申請延扣。
這名現年48歲的巫裔嫌犯與昨日保外的華裔公司執行董事同屬一間公司。他被扣是為了協助調查與SRC國際公司有關的案件。
反貪會原本申請扣留他7天,但法庭只批准了4天。他是在2009年反貪會17(a)條文,即涉嫌收賄而被扣。
承審的推事為聶伊斯法哈妮。
身穿反貪會橘色囚衣的男子,是在上午10時10分左右被帶到布城推事庭,他大方地面對鏡頭。
5分鐘後,之前被扣的54歲董事經理也被帶到推事庭辦理保外手續,他全程以大衣遮頭。
他原本被延扣5天,不過,由於反貪會已經完成錄供程序,因此提前讓他保外。他是在交付10萬令吉(其中2萬為現金抵押,8萬為口頭保釋)後獲得保釋。
反貪會自本週展開逮捕行動來,總共扣查了4人,包括一名39歲的華裔執行董事和一名28歲的印裔穆斯林。
其中兩人已先後在今明兩天獲釋。除了印裔穆斯林是在反貪會16(a)條文下被扣外,另3人都是在反貪會17(a)條文下被扣。- 星洲日报
http://news.sinchew.com.my/node/435425?tid=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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