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20 July 2015

转型期间发生棘手命案 “赵明福案摧毁威信”

(布城19日讯)自2009年来,反贪污委员会一直积极改革转型,在调查行动上加紧保密工作,兼秉持调查独立性和透明度,同时也学会如何“人性化”与被调查者和公众相处。

但是,同样就在2009年,在反贪会转型的起步期就发生赵明福命案。

要反贪会官员提起赵明福命案显然有些忌讳,陈江使就当年赵明福命案发生后,稍微陈述此案对反贪会的影响。

回忆当年,他称,2009年1月反贪会法令生效后,反贪会就开始转型,当时赵明福命案在2009年7月发生,他们已在转型阶段,而当时社会教育组做了许多努力都被摧毁。

他个人认为,赵明福案件的发生有好坏两面,此案一发生后,一天内就将反贪会多年来所付出的努力摧毁。

重新关注保全重要性

尽管如此,他也认为此案让反贪会重新关注到保全的重要性,政府因此也拨出预算给反贪会装置铁窗、闭路电视和加强保安人员,从原本的20多人增至百多名保安人员。

“以前我们没关注过保全的重要性,这意外(赵明福案)发生后,政府就给我们预算,建议我们关注反贪会保全的重要性。”他说,之前他们没学习心理学,就用直接的盘问手段,向证人或嫌犯录供,没考虑过被盘问者的心理素质问题,现在反贪会官员都有上心理课程(MACCPEACE)。

“经过长时间一连串的盘问,我们要给时间让嫌犯冷静下来,以免嫌犯产生负面情绪,想些“不三不四”东西。

当一个人的情绪压力到达顶端,他们就会有寻死的念头。

“客人死在家里须负责”
找真凶是警察工作

针对今年中旬,反贪会与赵明福家属对民事诉讼案达致庭外和解并支付赵家60万令吉疏忽赔偿,陈江使声称反贪会认同他们必须在民事上负起责任,就如你邀请客人回家,但那客人却在你家死了,你必须要对此负责。

“当我们同意赔偿,庭外和解,我们是接受我们在民事上的责任,不能把刑事和民事混为一谈。”他重申,在刑事案上必须要获得证据,找出真凶,那是警察的工作。

负起民事责任

他声称,许多事情反贪会不能对外公开,他提起当年那天案件发生后,警察到反贪会办公室取走他们的电脑,他们的官员到警局录供,一名官员被三名警察盘问,他们都没说。

“是,我们是被锁定调查的对象,我们不能参与任何调查程序……那时我们都全力配合(we give everything that time)。”不仅如此,陈江使在赵明福命案最炽热的高峰期,即在2010年被调去雪兰莪州反贪会担任首席高级助理总监,更让他被迫直接面对民众和非政府组织针对此命案排山倒海的指责。

网上留言可畏

他强调,反贪会无法买证据,他与非政府组织交涉时,也耐心及专业地跟对方解释整个查案的作业程序,而后者聆听他的解释后,有半数的人都不会那么生气他了。

“我们做了许多好事,没人看见。现今社会很喜欢将事情放大,在网上散播谣言。”

他也以最近发生的刘蝶广场事件为例,说明流言的“破坏力”。

“当我们还在驾车去买东西,全世界就说武吉免登金三角已经沦陷,要重演5.13事件……”

- 南洋商报

http://www.nanyang.com/node/712804?tid=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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