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事聂依斯法哈妮在大马反贪污委员会作出担保后,准许对方以5万令吉及两名担保人保释外出,即1万令吉现金及4万令吉口头保释。
反贪会之前是援引与收贿有关的2009年反贪会法令16(a)条文发出的延扣令,旨在调查索取及收受贿赂,延长扣留贸易公司东主4天。
据了解,这名男子于上周四晚上10时45分自愿前往反贪会布城总部录供,并在反贪会办公室被捕。
据知,这名男子相信与昨日在大马反贪会法令2009年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16(a)下被扣留的递送员有关。
至今,推事庭已向5名人士发出延长扣留令,其中3人已获得保释外出。- 南洋商报
http://www.nanyang.com/node/714202?tid=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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